10月8日,潍坊麦丰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主动召回枣糕食品的公告。公告称,该公司2018年8月26日生产的枣糕食品(商标:鲜麦客,规格型号125g/袋,批次:20180826),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公告声明,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该公司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食品,召回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2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内。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已购买该批产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购物凭证向该公司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