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贵州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对全州部分粮食加工、饮料、肉制品、调味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有8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和1家辣子鸡生产企业的产品被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9月14日,州市场监管局召开约谈大会,对9家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问题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体责任约谈。
会议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及对食品市场主体采取记分制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简要讲解,通报了9家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 “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等单项或多项微生物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检测情况;对企业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要求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立即做好以下工作:立即主动停产,于9月18日前向辖区市场监管局上报主动停产报告;立即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批次产品;针对不合格原因开展从水源到成品全过程、各功能间的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积极整改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自查报告;建议增加臭氧发生器备用和增设臭氧混合塔设备达到更好灭菌效果;组织全厂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通用规范》《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完善修订本厂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出厂食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出厂进行销售;积极配合接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会议同时还要求相关市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记分规定对不合格企业扣分,对扣分达到“失信黑名单”标准的,第一时间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工作中将以出现的问题为导向,加大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保障辖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