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自贡全市首个“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月”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全市各级食药安办、食药监管、农牧、公安、教体、工商、质监等20余个部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治理,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9件,罚没金额26万余元,撤销药品GSP证书2家,捣毁食品加工黑窝点1个。
今年8月29日,市委十二届69次常委会提出了“从今年起把每年的9月作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月”的要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迅速部署,集中在九月安排部署开展了秋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网络销售食品、无证无照经营“私房菜”、“地沟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净网2018”、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等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消除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了一批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在“治理月”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855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0797家次,抽验食品、食用农产品611批,公示抽检结果188批;抽验药品35批;快检农畜产品、食品1668批。责令157家次整改违规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9件,罚没金额26万余元,撤销药品GSP证书2家,捣毁食品加工黑窝点1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件。同时,在治理月集中行动中,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查获了系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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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生产加工月饼 查处
2018年9月17日,大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在大安区凤凰乡凤凰坝路查获一个涉嫌违法生产加工月饼的窝点。
“该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极差,生产设施设备简陋,地面散乱堆放有数千个月饼包装盒、包装袋,还随意堆放有面粉、已炒制的馅料等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在旁边的包装场所,还有3名工人正在包装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的月饼,而且未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执法人员介绍,生产加工现场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其未经许可(备案)非法生产加工、虚假标示生产日期和QS标识以及不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寻求开脱,声称“行业潜规则”“自贡没有一家月饼合格”等。 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涉嫌非法加工的原辅料及半成品进行了扣押,并立案调查。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处罚
在治理月期间,贡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现辖区内某大头菜生产企业生产的两批次麻辣大头菜(酱腌菜),销售至外地后,被市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项目不符合规定。
经查,该大头菜生产企业,未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并在生产操作时未按要求均匀搅拌,致使产品中食品添加剂含量不均一,导致食品添加剂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两批次麻辣大头菜共生产了1445公斤,按定单生产合同,全部销住外地。
当事人生产大头菜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