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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 防腐剂不合格是主要原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7
核心提示:9月27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罐头、豆制品和水果制品共5类食品19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主要为检出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不合格。
   9月27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罐头、豆制品和水果制品共5类食品19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主要为检出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3批次豆制品,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咸安区华成超市书台街分店销售的包装豆腐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07-1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g/kg。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黄石沿湖路店销售的豆豉(生产日期/批号:2018-07-0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66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16g/kg;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718g/kg。
 
  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黄石文化宫店销售标称武汉豆香聚南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豆千张(生产日期/批号:2018-07-0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6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均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中不能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食品中存在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不熟悉添加剂使用相关标准,或者企业为了增加产品保质期,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黄石和咸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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