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食盐专营办法》第16条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近日,因涉嫌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进岛礁TM老盐,海口市美兰区的椰香阁特产商行、聚宾阁特产商行分别被处罚942.1元和1111.3元。
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海口美兰椰香阁特产商行货架上有岛礁TM老盐及老盐产品,标示出品商为海南古韵老盐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为SD-066,使用方法是烹饪调味或外敷。
被查处的食盐产品中,净含量为80克的有10瓶;200克的有10瓶;300克的有10袋;500克(250g×2)的有6盒,250克的有9筒;150克的有8筒,商行无法提供供货方《食盐批发许可证》,执法人员扣押了相关产品。
在对聚宾阁特产商行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非法的岛礁TM老盐,该商行承认曾从海南古韵老盐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购进岛礁TM老盐用于销售,该商行无法提供供货方的食盐批发许可证。
经查,椰香阁特产商行购进岛礁TM老盐货值金额合计1884.2元;聚宾阁特产商行购进岛礁TM老盐产品货值金额合计2222.6元,海口食药监局依法作出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