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四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抽检发现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标签不合格占大多数。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检出标签不合格,涉及新疆戈壁果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加仑果干(规格型号:250g/罐 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6);博乐市保玲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菊花蜂蜜(规格型号:500g/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0502);天山区北湾街咔瓦斯饮料加工厂生产的阿力麻里咔瓦斯饮料(规格型号:2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0519);新疆西部绿洲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温泉县分公司生产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5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4);新疆天山骄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压榨纯葵花籽油(规格型号:2升/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0507);巩留县麦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面包(规格型号:300g/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80604)。
此外,在实物质量抽检中,1批次蜂产品和1批次饮料检出不合格。
其中的1批次为库车县鼓励嘉吾哈蜂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鼓历嘉吾哈纯蜂蜜(规格型号:1000g/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0522),该产品检出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检出值为56g/100g。依据《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规定,蜂蜜的理化指标中,果糖和葡萄糖应≥60g/100g。
另外1批次为天山区北湾街咔瓦斯饮料加工厂生产的阿力麻里咔瓦斯饮料(规格型号:2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80519),该产品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检出值为240MPN/100ml。根据新疆地方标准《DB65/T 2828-2008 发酵风味饮料 格瓦斯》中规定,格瓦斯(又称格瓦奇、卡瓦斯)中大肠菌群的限量应≤6MPN/100ml,而该产品超出这一标准规定的39倍。
针对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四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 第82号)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四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 第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