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镇江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
省食药监局在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抽检的标称信阳惠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蟹黄味),不合格项目为酸价,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8-21。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介绍,酸价不合格,一方面可能是加工所用的油本身酸价不合格,另一方面可能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购进问题批次不合格食品100袋,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产品不合格原因疑似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京口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没10041.8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