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9月10日正式揭晓。中央机构编制网公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显示,多个计划生育相关司局取消,新设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等。
在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员编制方面,《规定》显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2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卫生健康监察专员10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
与原国家卫计委机构设置相比,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有了较大变动。《规定》显示,国家卫健委下设21个内设机构,包括新设立的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和保健局,原国家卫计委的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被取消。
其中,老龄健康司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职业健康司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负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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