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武汉市民祝先生和夏先生二人乘坐高铁G505从北京回武汉,晚上七点多钟二人到餐车去买了两盒盒饭,打开一看,严重发霉变质。与祝先生同行的夏先生因为没注意,先把盒饭吃了一大半,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状况。
此事引发网友强烈关注
各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高铁盒饭的管理尤其是质量问题
再次引发各方广泛关注和质疑
小编搜索社交平台反馈信息发现
对于高铁盒饭价格贵
不少网友表示理解
甚至“习以为常”
但都普遍表示
保障食品安全是底线
小编搜索网络平台发现
乘客买到发霉的高铁盒饭事件并不少见
这是5年前的一篇报道
一位乘客曾因买到发霉盒饭获赔3850元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2018年4月1日上午,谢先生从南京乘高铁回福建,并在高铁上花了45元买了一份“香焖酥肉”套餐。然而当谢先生打开餐盒时,却发现米饭上竟有一大片黑色的霉斑,并伴有异味。谢先生投诉后,列车长到场处理,向谢先生赔礼道歉,并让人退还了45元餐费。随后,工作人员重新送上了一份套餐,但遭到谢先生拒绝。
以下是十几天前一位网友的遭遇
甚至几年前
温州都市报的记者
还实地暗访“抓到现形”
小编注意到
相关案例中
列车方面的处理意见
一般是退盒饭钱或换一份
小编不得不站出来普个法先
《食品安全法》中
对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怎么赔是这样规定的: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针对高铁盒饭发霉变质的原因
不少网友包括专家也参与了讨论
有的认为是库房管理人员失职
有的认为可能是运输储存过程中出了问题
食品安全研究专家@松鼠云无心
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针对此次高铁盒饭发霉事件
9月9日晚,@广州铁路
在微博发文回应:
立即调查整改
同批次产品全部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