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甘棠派出所民警会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环食药旅相关执法人员,在潞城镇查获一起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件,查获非法商标包括“茅台”“泸州老窖”“剑南春”等白酒注册商标,共计30624套。
据了解,8月上旬,甘棠派出所民警在卜落垡、前榆、武疃巡逻时,经常看到面包车将一些空纸箱运往民房内,过一段时间又将纸箱拉出。经过蹲点摸排,发现这是一条包括制造假商标、灌装假酒、销往市场的假酒生产线。执法人员迅速出击,一举捣毁这些假酒窝点,缴获假冒知名白酒的老式商标、酒瓶、酒壶包装共计30000余套,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出租民房的房东也已被严厉批评并处以罚款。
民警提醒市民,如若有陌生人到村内租房,需了解租房者的用途,且向派出所备案,才能出租房屋,这样也能保障房东的安全。如若发现在出租房内从事非法行为,且房东未在派出所备案的,将会对房东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