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局8月30日发布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被抽检查出违规添加。当地食药监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
9月4日凌晨,卫龙食品官方紧急发布声明称,卫龙产品完全合法合规。产生分歧的原因是其一直执行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而相关国家标准尚在征求意见阶段中。
湖北省食药监局: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不合格
据湖北省食药监局通报信息显示,南漳县东方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63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31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同时,南漳县东方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07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80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卫龙食品官网信息显示,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系卫龙食品大型生产加工基地,2014年,其成立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卫龙食品并非首次“犯规”
据东方今报报道,“卫龙”辣条产品并非首次被抽检出违规添加。
根据山西省食药监局今年5月30日发布的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阳高县大润发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卫龙)大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18年2月26日,山梨酸(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g/kg,脱氢乙酸(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据悉,该批次“卫龙”大面筋同样被抽检出了山梨酸和脱氢乙酸。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山梨酸、脱氢乙酸同属于添加剂,主要用作防腐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弱过量摄入会导致人体新陈代谢紊乱,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和儿童危害更明显。
回应:产品合法合规 执行标准不同
9月4日凌晨,卫龙官方紧急发布声明,表示卫龙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卫龙称,自2017年开始,辣条产品其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现河南省地方标准现行有效,市场上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而2018年5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函“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仍在制订中。卫龙表示,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之前,卫龙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