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吉林省食药监局通报两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10批次问题食品,涉及酒类、糕点、肉制品等。
在公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4类21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酒类有4批次,其中,大庆大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松原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天天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白酒、标称榆树市华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榆五特液酒、前郭县好优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罗通山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富贵红水果配制酒(蓝莓)检出酒精度未达标。
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另外,标称吉林省中新精酿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冰奥青稞黑啤酒检出未标注“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警示语。《GB/T 4927-2008 啤酒》中规定,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在标签、附标或者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切勿撞击,防止爆瓶”。
不合格肉制品有2批次,白城市百佳小崔生鲜超市明珠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华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里脊火腿肠和辉南县朝阳镇万家旺超市销售的标称磐石市亨瑞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根据《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应符合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此外,梅河口市天和万家福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江源县瀚宝山珍食品厂生产的精缩榛蘑检出镉超标;标称磐石市美食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检出糖精钠。
在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肉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等7类食品58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全部为肉制品。
涉及的产品分别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庆丰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市于洪区延吉天池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长春欧亚集团辽源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和宁超市销售的标称农安县益香园食品厂生产的卤制鸡爪。与国家抽检中肉制品不合格情况一样, 这2批次产品也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企业涉及省外的已告知其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内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31期)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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