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2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肉制品不合格6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饼干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5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碌叉烧沙门氏菌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中,微生物污染超标严重,有10批次,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沙门氏菌不合格,为:广州市名盈轩饮食有限公司2018年6月11日销售的碌叉烧。
沙门氏菌是一种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感染沙门氏菌的人或带菌者的粪便污染食品,可使人发生食物中毒。据统计在世界各国的种类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列榜首。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中规定预包装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等十一类产品中沙门氏菌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由沙门氏菌引起的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头痛、畏寒和腹泻等,还伴有乏力、肌肉酸痛、视觉模糊、中等程度发热、躁动不安和嗜睡。
另外,还有3批次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被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污染超标。
分别为:雷州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国际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通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牛肉干;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好家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恒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凤爪;雷州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国际店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恒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脆脆骨;汕头市澄海区友谊有限公司和泰超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五谷合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枸杞营养麦片;东莞市长安朗发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安区庵埠本昌食品厂生产的虾仔面(焙烤型膨化食品)、鱿鱼面(焙烤型膨化食品)(鱿鱼面同时检出酸价超标);东莞市长安朗发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生产的一根葱(膨化食品)(同时检出酸价超标);东莞市长安朗发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琥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锅巴膨化食品;东莞市长安朗发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东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仔面(花色型膨化食品)。
4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还有4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汕尾市信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信诚商场香城路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伟顺果蔬腌制厂2018年1月10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汕头咸菜;惠州市阿益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酸豆角(酱腌菜)、咸菜。
二氧化硫是一种毒性低的化合物,可溶于水中。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则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硫磺、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等含硫添加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或超限量使用;使用硫磺熏过的原料也可能带入二氧化硫残留。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中山市黄圃镇喜嘉好肉类制品厂2批次的猪肉大豆蛋白肠,胭脂红不合格;1批次中山市黄圃镇广兴腊味加工厂生产的广式腊肠、2批次珠海市吉大潮香半岛酒家销售的带子和潮州市开发区千潮宴餐饮店销售的带子,检出氯霉素不合格;1批次广东泰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酥卷巧克力夹心蛋卷过氧化值超标;1批次潮州市开发区千潮宴餐饮店销售的龙胆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1批次茂名高品味大酒店销售的海鲩鱼,孔雀石绿不合格。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相关报道: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5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 第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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