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称,7月,象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抽检1、食用农产品2、糕点3、蔬菜制品4、冷冻饮品5、糖果制品6、豆制品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蜂产品9、肉制品10、罐头等 10类食品1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26批次、蔬菜制品19批次、冷冻饮品16批次、糖果制品15批次、豆制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蜂产品8批次、肉制品2批次、罐头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严琴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8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屠恒友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8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丹西市场监管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