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白沙县食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在七坊辖区有一家烘焙店有3包透明塑料封口包装的食品,包装上标签仅标识价格和生产日期,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该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散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整改。之后发现在七坊辖区某化妆品经营店货架上有2瓶“七日香?柔亮顺滑免洗护发素”,均已超过包装上标注的限期使用日期,货值100元,该店现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
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两家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证,这两家店的做法均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规定,该局对烘焙店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化妆品店作出没收上述违法销售的“七日香?柔亮顺滑免洗护发素”2瓶,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