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构建六大治理体系、实施“六心”行动,建设十大提质工程,到2020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创建标准并迎接考核验收。
《方案》提出,创建期间,东莞市将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建成省级、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50条,40家“放心肉超市”,覆盖全市33个园区、镇(街),200家样板农贸市场达到视频安全示范市场要求,建成1000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形成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力争建成3家牛羊定点屠宰场,1—2家家禽屠宰场,基本实现牛羊定点屠宰;加快建设家禽集中屠宰企业,逐步取代家禽批发市场待宰点。2018年年底前,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全市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在推进食品生产良好行为规范示范建设方面,提出“鼓励莞产食品加附二维码标示”等创新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