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8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此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等28大类食品,共抽检3749批次,其中合格3708批次,不合格41批次(餐饮环节21批次、流通环节20批次),不合格率为1.09%。其中餐饮环节检测发现11批次馒头、包子等面制品违规添加甜蜜素。
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1批次面制品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而按规定不得添加。其中4批次都是红糖馒头,违规的生产企业包括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杨记包子店、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福清市音西美蒸香包子店、福清市玉屏雅棋包子店;3批次都是白馒头,违规的生产企业包括永泰县樟城镇多味香小吃店、永泰县樟城守元小吃店、福清市音西美蒸香包子店;还有4批次是各种包子,包括永泰县樟城守元小吃店自制的菜包、永泰县青科豆业早点店自制的肉包、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自制的大肉包、福清市音西刘国强小吃店自制的小笼包。
4批次面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按规定不得添加或不得超标。福州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北尚分公司生产的馒头和奶黄包、南宁凯逸轩饭店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生产的叉烧包中均检出较大额的铝残留量,按规定这3种面制品均不得检出;福州市仓山区鲜牛餐馆生产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达358mg/kg,而标准规定是不得超过100mg/kg。
3批次面制品检出添加剂山梨酸,而规定不得添加。包括闽侯县上街镇马林拉面店和福清市宏路马三个拉面店自制的馍、闽侯县南屿镇马以苏夫拉面馆自制的面饼。
1批次熟肉制品检出苯甲酸,而按规定不得添加。福州贵安君豪大饭店有限公司自制的酱鸭检出苯甲酸含量达0.132g/kg。
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氧乐果农药残留超标,涉及福州市台江区华弟水果店销售的龙眼、台江区陈建华、汤建芳、张加宁蔬菜摊销售的菠菜,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商场销售的菠菜、福州市晋安区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西兰花。
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灭蝇胺农药残留超标,涉及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奥体阳光店销售的长豆、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店销售的长豆角、福建省野鲜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交通路分公司销售的菜豆、福州金榕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
8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氯霉素,而按规定不得检出。涉及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销售的三角贝、明虾;福州市仓山区四海活鲜商行销售的海蚌、黄金蛤;福州市仓山区文香水产品店销售的海蚌、大象蚌;福州市仓山区邵金铨水产品店销售的青蛾;福州市仓山区四海活鲜商行销售的黄贝。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格恩诺沙星超标,涉及福州市马尾区映洪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和草鱼。
另外,2批次预包装食品检测不合格,其中台江区华莹食杂店销售的百味味精被检出谷氨酸钠项目不合格;台江区东煌嘉便利店销售的水产干制品鳗鱼丝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而按规定不得添加。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