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消息,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及匹配任务177批次调味品样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天津市宝坻区睿馨阁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武清区金海豹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天津市向阳华茂副食调料经销处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晟金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面酱,氨基酸态氮及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
氨基酸态氨指的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氨基酸态氮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该指标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是一种甜味剂。由于其甜度为蔗糖的300到500倍,且不被人体代谢吸收,被广泛用于饮料、果冻、酱腌菜、蜜饯、糕点、凉果、牙膏、眼药水等,但是却对人体有害,所以国家严格控制食品中糖精钠的添加量。个别企业为了追逐利润,仍出现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不合理使用糖精钠,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少年儿童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代谢排毒能力相对较弱,危害更加明显。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分别由稽查总队、宝坻区、静海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要求上述部门及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8年第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