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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把消费者在菜里吃出的虫子一口吞掉就没事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3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网
核心提示:外出就餐,菜里吃出虫子,本就是一件倒胃口的事,没想到老板竟然还把这“高蛋白”的“加餐”一口吞了下去。日前,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的冯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可气又可笑的事。
      外出就餐,菜里吃出虫子,本就是一件倒胃口的事,没想到老板竟然还把这“高蛋白”的“加餐”一口吞了下去。日前,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的冯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可气又可笑的事。
 
  据冯先生回忆,那天他约了三五好友去当地一家饭店吃饭。酒过三巡,气氛正浓时,大伙儿突然发现一盆菜内有一只虫子。“当时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大家都被这条小虫子影响了食欲,聚会的心情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最让他们气愤的是,老板的态度相当冷漠,不仅明确表示经过高温烹炒后的虫子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还说虫子是一种“高蛋白”食物,吃了对人体有一定的营养补充作用。听到这话,冯先生有些恼火,“高蛋白你自己怎么不吃?”没想到,饭店老板竟然立马拣出虫子一口吞掉,并笑着说,“看!没事吧!你不吃,我吃!”
 
  冯先生认为,作为一名消费者,菜里吃出虫子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利益,而老板的态度更加使人气愤。因此,他找到练市镇消保委反映情况,想给自己讨个“说法”。
 
  消保委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前往饭店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对饭店老板的不当态度及淡薄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出了批评,并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重新宣传教育。
 
  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饭店老板也认识到自身确实存在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饭店老板赔偿冯先生500元并向他进行了道歉,表示今后将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切实履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今后,如果还有市民遇到餐馆这种特殊的‘加餐’,其实都是可以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练市镇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条小小的虫子虽然不危害人体健康,但确实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于消费者的合理维权,消保委组织也将给予支持。同时,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加强,也可以促进商家服务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从而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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