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廊坊市食安办出台了《廊坊市食品安全暗访检查制度》,明确将暗访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此次食品安全暗访对象包括食品安全领域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各县(市、区)、乡级政府,监管部门派出机构,食品检验机构以及其它需要暗访检查的对象。主要检查监管对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7项内容,督促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对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与“红线”。
针对暗访中监管对象存在的一般问题,交有关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较大问题,由市有关部门直接督办,属违法行为的,交稽查部门立案调查;重大问题,由市食安办综合研判,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针对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批评、责任约谈、行政问责等措施。
日前,市食安办在全市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暗访活动,共检查乡镇(街道)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33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8家,校园周边小餐饮、小摊点49家,发现问题3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