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8号),不合格食品涉及广东省2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7月18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据通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检的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广州王品贸易有限公司的青枣(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453007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02-27)氧乐果项目均不合格。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州王品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王品贸易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青枣”100斤,均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广州王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