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类食品42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涉及虾、蟹、油条等。
虾蟹中检出重金属、兽药超标
通报显示,7批次虾蟹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建富水产商行销售的面包蟹、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国俊水产商行销售的面包蟹、陈晓(330381********7615)销售的冻梭子蟹、王南阳(341221********7335)销售的梭子蟹检出金属镉超标。
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中镉的检出值应不超过0.5mg/kg。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导致。
另外,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林崎岖水产店销售的对虾检出土霉素超标,检出值为1.56×103μg/kg。根据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土霉素在鱼虾肉中的限量应不超过100μg/kg,该不合格产品中土霉素比标准规定高出14.6倍。
此外,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王大育水产商行销售的明虾、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孙序文水产商行销售的明虾则检出硝基呋喃-呋喃唑酮代谢物。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4家店销售的油条铝含量超标
除虾蟹外,还有4批次油条检出绿的残留量超标,包括:张加模(350322********1575)加工自制的油条、桐乡市濮院张氏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临海市谷易餐厅外购的油条、临海市王睆小吃店外购的油条。4批次油条中铝的残留量检出值最高为774mg/kg,来自桐乡市濮院张氏早餐店。
油条中铝主要是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油条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温州、嘉兴、台州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报道: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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