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黑作坊  黑窝点  海产品  奶粉  小龙虾  全聚德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安徽曝光16批次不合格食品 多批次食品微生物污染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8
核心提示:据安徽省食药监局消息,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7批次不合格食品微生物污染超标。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消息,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7批次不合格食品微生物污染超标。
 
  本次抽检8类食品395批次样品。其中,饼干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不合格3批次,酒类不合格3批次,饮料不合格3批次。
 
  7批次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其中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饮料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
 
  霍山县新元百货有限公司经销的铜陵市莲花湖藕粉食品厂生产的精制藕粉(含藕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1/15);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丰乐服务区经销的淮南市晟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私房淮南牛肉面(生产日期/批号:2018/1/29);铜陵市横港铜兴商店经销的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9),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9/6);安徽真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5/10);安徽乐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水果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8/5/14)。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霉菌和酵母超标,为安徽省芜湖市金叶工贸有限公司经销的青阳县杨田茂源野生淀粉厂生产的野生葛粉(生产日期/批号:2017/8/18)。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3批次不合格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弘六”牌六安瓜片草甘膦超标
 
  不合格产品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其中1批次金寨县弘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弘六”牌六安瓜片(生产日期/批号:2018/4/10),草甘膦超标。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香蕉、桑、茶、果园及甘蔗地。低毒,一般不会引起中毒。超标原因:种植过程违规使用,或者不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正确使用农药。
 
  2批次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淮合花园店经销的安徽省太和县新源保健茶厂生产的水果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1/3),黄山市屯溪区天康大药房经销的太和县绿源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片(生产日期/批号:2018/4/13),二氧化硫不合格。
 
  3批次不合格酒类 500子弹酒、【和谐松】酒氰化物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酒类有3批次不合格,其中2批次500子弹酒、【和谐松】酒氰化物超标。分别为: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黄山市黄山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00子弹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4/21),黄山市屯溪区竹轩生活超市经销的黄山市黄山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和谐松】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3/30)。还有1批次安庆市皖源酱品酿造厂生产的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3/15),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氰化物是白酒中一项重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蒸馏酒氰化物指标≤8mg/L(100%酒精度折算)。白酒中氰化物超标对人体有毒有害,是生产者直接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加工或是生产工艺去除氰化物不彻底造成。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饼干过氧化值超标,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1批次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分别为:巢湖市家悦福超市经销的安徽大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薄片(韧性饼干)(生产日期/批号:2017/12/1);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芜湖银泰城分公司经销的合肥市金玉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3/1);旌德县徽王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芜湖健士露饮料有限公司出品生产的[健士露]葡萄糖盐汽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29)。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