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5大类43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是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全脂乳粉、调制乳粉、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干酪(奶酪)、奶片。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大肠菌群和酵母。
(1)伊宁市沿步拉克食品厂生产的风味发酵乳酸奶(170g/ 杯),生产日期为2018-05-09,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840 CFU/mL、680 CFU/mL、1100 CFU/mL、810 CFU/mL、890 CFU/mL;标准值为:n=5,c=2,m=1 CFU/mL、M=5 CFU/mL;酵母检验结果为220 CFU/mL,标准值≤100 CFU/mL;均超出了标准值数倍。
(2)新疆伊犁昭苏县乌尊布拉克乡新疆褐牛产销专业合作生产的乌孙大草原全脂奶酪(原味)100g/袋未成熟干酪,生产日期为2018-04-06,酵母检验结果22000,标准检测结果为 CFU/g≤50CFU/g,超出标准440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