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食药监局消息,甘肃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共 191批次,抽检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均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为被检出过氧化值、酸价超标。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武都鑫琪综合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成县恒旭农林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州亨旭核桃油,甘肃新乐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西关一店销售的标称宁夏老丁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超标。
宁夏荣盛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金鼎店销售的标称灵台县陇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紫苏籽油(荏油)和胡麻油,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昊鑫店销售的标称甘肃裕泰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恩胡麻油,酸值(KOH)超标。
酒泉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好万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汉尧菜籽油,酸值(KOH)、过氧化值超标。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购进的原料质量不达标;或是经销商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甘肃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平凉、庆阳、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酒泉、张掖、平凉、庆阳、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91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0期总第1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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