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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南宁”群众满意度达国家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3  来源:南宁晚报
核心提示:昨日,南宁市食安办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宁市已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办委托自治区开展的中期评估,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从2016年的62.2%提升至2017的70.5%,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昨日,南宁市食安办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宁市已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办委托自治区开展的中期评估,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从2016年的62.2%提升至2017的70.5%,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016年5月,经自治区食安办推荐,国务院食安办确认南宁市列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2018年2月通过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验收,6月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办委托自治区开展的中期评估。两年来,南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尤其是今年出台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健全一岗双责、考核评价、督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将食品安全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的占比提高至3%,实施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此外,南宁市在全区率先推行食品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针对餐饮服务单位质量安全问题,南宁市围绕“门外看笑脸牌、店内看公示栏、桌面看二维码、大堂看后厨”的理念,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真功夫亮出来让群众监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群众对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从2016年的62.2%提升至2017的70.5%,已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018年,南宁市的目标是通过国家考核评估验收。为此,南宁市将落实最严监管,全面提升防控水平,全力抓好农用物资投入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此外,还将全力排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风险隐患,加大抽查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食安南宁”亮点逐个数
 
  ●与北海、钦州、防城港等沿海三市协商签署《北部湾经济区鲜活水产品同城化监管合作协议》,构建水产品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出台《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凭证入场,凭证销售。
 
  ●打造沃尔玛航洋店、梦之岛丰润家等5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成东沟岭农贸市场等6家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农贸(批发)市场,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开办方均设置食品检验室。
 
  ●打造10个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站,进一步增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全天候监管关。
 
  ●全市米粉店等小型餐饮单位施行“透明厨房”改造90%,大中型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改造提升已达7000多家。
 
  ●推动“三小”提档升级,形成小餐饮干净整洁新面貌,打造小餐饮示范街70条,便民餐饮服务区近百个。
 
  ●将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纳入食品安全等级量化管理,全市餐厨垃圾日均收运量达3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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