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禁渔期在当地禁渔区水域非法捕捞,被渔业部门抓了现行。7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将丈夫王某批准逮捕,其妻杜某因身患疾病未予批捕。据悉,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为贯彻落实长江禁渔制度,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长江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渔业法和上级要求,今年2月24日,武汉市新洲区政府发布通告,决定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主要水域实行禁渔,其中长江新洲区江段及其支流举水河、倒水河、沙河等为禁渔水域。
6月7日凌晨3时许,新洲区农业委员会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辖区举水河水域有人采取放电方式捕鱼,并将正在进行放电捕鱼的王某、杜某抓获,现场查获电瓶、逆变器、电拖网等非法捕鱼工具及渔获物33公斤。
据王某、杜某交代,二人系夫妻关系,自2017年7月起,两人长期在长江支流举水河水域采用放电捕鱼的方式捕捞水产品,然后运到菜市场售卖。
6月26日,公安机关就此案提请该院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杜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们知道禁渔期电鱼是违法的,但确实有苦衷。”在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妻子杜某患哮喘需长期服药,因病情加重需钱看病,夫妻二人才起了心思去捕鱼赚钱。虽然知道现在是禁渔期,却还是冒险在深夜去捕鱼,到案后二人都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综合考虑二人的家庭情况和杜某的病情,7月3日,该院最终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丈夫王某,对妻子杜某则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