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吉林省食药监局陆续公布国家、省级两期食品抽检信息,通报了9批次问题食品,涉及粮食加工品5批次;酒类2批次;肉制品2批次。其中,有两款葡萄酒检出不合格项目多达五项。
在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该局共抽检糕点、肉制品、酒类等3类食品16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酒类、肉制品各占2批次。
不合格酒类为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春市龙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卡洛斯·冰酿葡萄酒和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春市龙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农大王原汁山葡萄酒。这2批次葡萄酒均检出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甜蜜素、糖精钠五项不合格。
另外,2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珲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珲春市协合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临江市永顺新世界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德惠市钰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鸡腿。
《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中规定,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规定。
在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该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薯类 及膨化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 、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22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
其中,有4批次为粮食加工品,均检出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包括:白城市骆驼岭日用品综合超市开发区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刀削面、德惠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市福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刀削面、标称吉林省时运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切面、标称吉林省时运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擀面。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用于面包、糕点等产品中,刀削面、手擀面等未在其使用范围内。
另外还有1批次为吉林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双椒卤蛋,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中规定,再制蛋(不含糟蛋)中菌落总数应符合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4期)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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