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惠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含乳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4大类食品127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抽检酒类1批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抽检了含乳食品2批次(其中糕点1批次、饮料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7批次、酒类9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8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肉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内在质量情况如下:
惠州市博罗先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日生产的人参酒(露酒),酒精度(20℃)(明示)检出值为39.7%vo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5±1.02%vo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及时移交给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有关查处情况由县(区)局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和产品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