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仙游县郊尾镇戴某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抹茶梅”被郊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没收扣押2包无中文标签的“抹茶梅”和违法所得40元,并处以罚款5000元。
5月10日,郊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郊尾镇后面村的某食杂店进行检查,发现戴某店里的货架上摆放待售的台湾进口食品“抹茶梅”2包,该食品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当日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戴某从台湾直接购进进口食品“抹茶梅”10包放于店内销售,进货价为每包20元,售价为每包25元。至被查时,其已售出8包,获利40元,违法经营额共250元。这些台湾购进的进口食品“抹茶梅”外包装无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认为,戴某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属于“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戴某作出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