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酒装进高档酒瓶,自家后院就是小作坊。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将张子涵、张海涛、王浩、李建、康大海批准逮捕。
张子涵一直想找一条“来钱快”的路子,动辄几百上千元的高档白酒,让他嗅到了“商机”。而王浩的出现,让他的想法有了实现的可能。
王浩结交的圈子很广,自己又懂一些制作假酒的方法,经他调制,普通散酒也可以有些高档白酒的味道。两人认识后,王浩教给张子涵制作假酒的办法,并介绍他认识了李建、康大海,这两人也十分希望能够从制售假酒一事中,分得一杯羹。
不仅如此,李建已有制作好的各种品牌的假酒,康大海则有制作假酒所需的包装材料,还可以提供交通工具,协助运输包装材料、散酒、空酒瓶等。
经商议,张子涵、王浩、李建、张海涛(张子涵父亲)负责购买、运输、制作假酒,康大海负责销售。2016年11月,几人初次试水,在德州周边县市销售了价值3万元的假酒,并收到可观效益。自2017年3月至案发,几人开始大批量制作假酒。经鉴定,这些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经查,张子涵等人先将制售假酒的材料运至德城区某车库,后分批转运武城县某镇张海涛家中自行灌装。经查明,他们制售的假酒涉案价值20余万元,许多假酒被他们销往附近门市。其中,张海涛一人涉案价值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