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27日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7期通告,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2018年上半年,我省食品经营环节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豆类、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及餐饮具抽检273批次,合格254批次,合格率93%,并对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做出相应的通报。
潍坊6家餐馆因用餐饮具不合格被通报
潍坊市潍城区南关张亮麻辣烫小吃店使用的餐饮具(碗、勺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潍坊市潍城区城关多福水饺店使用的餐饮具(碗、勺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潍坊高新区韩厨子炉包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盘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潍坊高新区张老坎时尚轻火锅店使用的餐具(料碗和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潍坊高新区外婆桥粥店使用的餐具(杯子)中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使用的餐具(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潍坊东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盘和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尚未满月,张老坎两上黑榜
继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6期发出张老坎时尚轻火锅寿光店使用的鲜切羊肉中的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的通告不到一个月,张老坎另一店面又因使用的餐具(料碗和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而再度上榜。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