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国抽任务)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和蔬菜制品4类35批次样品,合格33批次,不合格2批次,均为蔬菜制品。
据通报显示,不合格产品为渝陵红油八宝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3-18)和渝陵鲜香长寿榨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4-20),2批次产品均由宁夏渝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分别为0.16g/kg、0.22g/kg。
依据现行《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腌渍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0.1g/kg,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也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二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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