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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汉堡王薯条里吃出黑色“异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6  来源:新文化报
核心提示:“恶心死了!我在欢乐城汉堡王吃饭,在薯条中吃出一只虫子。”6月25日长春市民徐先生向新文化报反映,但餐厅工作人员拒绝承认。
   汉堡王薯条里吃出的黑色异物被餐厅员工当场碾碎 网友供图
 
      “恶心死了!我在欢乐城汉堡王吃饭,在薯条中吃出一只虫子。”6月25日长春市民徐先生向新文化报反映,但餐厅工作人员拒绝承认。
 
  徐先生介绍,6月24日下午,他在欢乐城汉堡王吃饭,在薯条中吃出一虫子,便找到餐厅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先是直接上手将虫子捏碎,然后说这不是虫子,是油中的杂质,属于偶有发生的现象。徐先生与其理论一翻,工作人员想要证实其“油中杂质”的说法,到炸薯条的锅中捞了一会,但也没能捞出类似物体,便又称“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人员现场拒不承认薯条中的异物是虫子,称无法解决徐先生的投诉。
 
  新文化记者在徐先生提供的照片上看到,黑色的“异物”有黄豆大小,已经被捏碎。“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对汉堡王欢乐城店工作人员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种种处理行为表示无法接受。我已保留物证,并已经向长春市食药监局报案。”徐先生说,要求汉堡王公司给予书面道歉。
 
  2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欢乐城的这家汉堡王餐厅,“没有办法证实那是虫子,这么说吃出来的是虫子属于诽谤。”店员说。该店负责人拒绝记者采访,表示如果接受采访需要向上级请示,同意与消费者当场私下沟通。当记者询问顾客吃到的异物究竟是不是虫子时,该店负责人表示会向消费者解释。
 
  之后,徐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他和店方协商后,该店负责人同意汉堡王出一份纸质版道歉声明。徐先生表示,对协商结果表示满意,自己不会追究经济赔偿。
 
  消费者在食品中吃出“异物”该如何索赔?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购买问题食品,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消费者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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