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自治区食药监局消息,新疆自治区食药监局通报了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产品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
抽检信息显示3批次酒类检出酒精度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昭君故里酒;博乐市赛里木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赛里木第一坛酒;博乐市赛里木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骄酒。
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也不排除生产者检验器具计量不准确,检验结果出现偏差。
另外还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丙溴磷超标,分别为:莎车县鑫贸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桔;喀什汇美嘉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金桔。
丙溴磷是一种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杀虫谱广,能防治棉花、蔬菜地有害昆虫和螨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在柑橘中限量是≤0.2 mg/kg.如果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人类身体内会沉积一定量的残留农药,会诱发长期慢性疾病以及引起肝脏病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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