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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城县查处一系列食盐非法经营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核心提示:近日,龙岩市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连城县莲峰镇李老板的食品经营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无食盐批发许可证,擅自从事食盐批发经营。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当事人仓库内晶纯食盐(合计9110袋)和精制海盐(合计9027袋)并予以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连城市场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案中有案,有六家食品经营部从批发商李老板处购进食盐进行销售,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构成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六家食品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龙岩市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连城县莲峰镇李老板的食品经营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无食盐批发许可证,擅自从事食盐批发经营。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当事人仓库内晶纯食盐(合计9110袋)和精制海盐(合计9027袋)并予以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连城市场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案中有案,有六家食品经营部从批发商李老板处购进食盐进行销售,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构成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六家食品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日前,连城市场管理局已对该批案件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批发商李老板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共计罚没款165877.2元,并没收现场查封的食盐,共计18137包;对庙前兴达百货等6家食品经营户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共计罚没款为13454元,并没收被查扣的食盐共计186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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