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关于新余市东新畜牧有限公司造成水体污染的信访问题线索,渝水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并责令涉事企业限期关停。6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渝水区罗坊镇龚塘村委中坑村小组的涉事企业,看到这里已被整体关停,所养生猪被全部运走,数台吸污车正在清运场内存留的粪污沼液,并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群众反映,新余市东新畜牧有限公司将养猪场的废水废渣偷排至附近的上首坑水库和王陂寺山塘,造成严重水体污染。接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信访问题线索后,渝水区立即组织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于6月10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检测,企业外排废水达不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企业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但达不到环保要求,且该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随后,在政府努力推动与企业负责人的积极配合下,6月11日晚,存栏的5200多头生猪被全部卖出;6月12日清晨,养猪场整体关停完成。目前,该区环保局正委托罗坊镇正合沼气站和城西污水处理厂对企业内留存的粪污沼液进行处理。下一步,该镇将把养猪场全部拆除,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12,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362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