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按照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抽检2017年的公告,齐齐哈尔克东县人和超市检验的1批次红枣核桃蛋糕,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齐齐哈尔市王氏冷饮厂检验的1批次壹毛伍(雪糕),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员经现场调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问题食品,企业生产(购进)20袋,共计3.6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20袋,共计3.6公斤,由于该食品属零散出售,已被食用,因此并未完全召回。
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验报告书》显示,人和超市经营红枣核桃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用规则(试行)》的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经调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封存不合格食品。企业生产(购进)342箱,共计998.4公斤,货值6992元,已销售342箱,共计998.4公斤,封存117箱,共计304.2公斤召回117箱,共计304.2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其余产品已经售出。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予以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25元并处以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