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越南发布G/TBT/N/VNM/126通报,发布预防和控制酒精使用危害法案草案。该法律草案规定了预防和控制酒精、啤酒和其它酒精饮料(以下称为“酒精”)危害的措施,包括:减少需求的措施;控制酒精供应的措施和减少酒精使用危害的措施,确保预防和控制酒精使用危害的资源,并促进公共健康。在越南销售和使用的国产和进口酒精必须符合国家酒精标准和酒精基本标准。对于缺少国家酒精技术法规的情况,必须遵守酒精安全条件的规定。酒精生产商和进口商应遵守法规符合性声明或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的声明;符合国家检验机构对作为酒精的进口食品质量要求的注册和认证;并对酒精适用的国家技术法规、酒精的安全条件负责。卫生部长应颁布国家酒精技术标准,并对无规定的酒精产品规定安全条件。制定合格声明或酒精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声明公布程序。在越南销售的国产或进口酒精必须符合商品标签法中的标签规定。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自制酒精应该包含生产者个人或组织的名称和地址。贸易部长在与卫生部长达成协议后,将对酒精标签做出详细规定。出口酒精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进口国的出口商品要求。鼓励生产者在标签上包含以下所有信息:a)与酒精量相关的酒精单位;b)向消费者建议的低风险酒精使用量;c)根据卫生部指导的健康警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