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该企业的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11大类54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部分原材料(例如鹿鞭)未能提供养殖者许可证文件;未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未能提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未能提供生产投料记录;未能提供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未能提供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记录;未能提供检验留样记录;未能提供销售台账;质量安全负责人未取得健康证明;无食品从业人员相关培训记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