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大路镇古马岭村村民季某因食用该村鑫隆商店所销售的草莓罐头后导致身体不适。集安市局稽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商店王某出售给季某的罐头食品中有一罐已经超期两个月,同时在现场核查上架食品的过程中发现另有一批食品超期处理不当。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过期食品予以下架,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中。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表现,在选购食品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核对生产日期。发现过期食品要及时提醒货主下架或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