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浙江讯 近日,温岭市一奶茶店因无证经营及使用过期原料制作奶茶,被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处以1万余元罚款。
据了解,涉案奶茶店于今年3月初开业,面积仅有10平方米左右。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在仓库发现2瓶过期香芋糖浆。对于其无证经营及使用过期原料制作奶茶的违法事实,店主供认不讳。据店主交代,截至案发日,该店共销售使用过期香芋糖浆制作的香芋奶茶2杯。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店主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并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其处以“没收2瓶过期的香芋糖浆,并处罚没款10012元”的处罚。
据悉,今年4月,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17个市场监管分局(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奶茶行业专项突击大检查,共检查奶茶经营户138家,立案2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