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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批次食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5月1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2018年4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49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5月1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2018年4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49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4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49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样品覆盖厦门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其中思明区39批次,湖里区59批次,集美区28批次,海沧区17批次,同安区78批次,翔安区2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蔬菜129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产品54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果类19批次,不合格1批次;鲜蛋16批次,不合格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30批次,豆类1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农贸市场鑫龙昌水蔬菜摊销售的红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2、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林东路278号、280号101-110、280号201-204、282号、284号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海沧商场销售的白对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林东路278号、280号101-110、280号201-204、282号、284号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海沧商场销售的花蛤,氯霉素检出值为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厦门市海沧区沧翔路556号北区菜市场(亚桥花园三期)厦门百利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砂糖桔,克百威检出值为0.05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官浔村官浔一里60号生活发现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散养土鸡蛋,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检出值为10.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厦门市同安区城东中路闽夏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6-217号黄日花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长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7、厦门市禾山路2-28号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江头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6-57号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6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厦门市禾山路2-28号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江头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彭聪明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4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9、厦门市同安区城东中路68号102陈玉容水产品摊销售的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3.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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