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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抽检不合格食品 一批冷吃兔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1  来源:封面新闻
核心提示:5月10日,四川省食药监局通报最新一批抽检结果,在包括餐饮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63个批次的样品中,共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三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一批次冷吃兔、一批次卤牛肉、两批次卤猪耳因检出亚硝酸盐超标被通报。

   5月10日,四川省食药监局通报最新一批抽检结果,在包括餐饮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63个批次的样品中,共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三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一批次冷吃兔、一批次卤牛肉、两批次卤猪耳因检出亚硝酸盐超标被通报。
 
  10日,四川省食药监局通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四川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个食品大类共计163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详见图片)。
 
  在不合格名单中,共有三批次饮用水因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被通报。此外,还有4批次食品跟亚硝酸盐超标有关,包括:一批次冷吃兔、一批次卤牛肉和两批次卤猪耳,均在抽检中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四川省食药监局称,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自贡、宜宾、广安、阿坝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8月10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食药监局在通报结果的同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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