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中山市食药监局获悉,中山市食药监局近期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环节2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共1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99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22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食用农产品4批次为:南区院生菜档销售的菜豆,氧乐果检出值为0.257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民众镇金棠蔬菜档销售的菜豆,氧乐果检出值为0.0615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神湾黄康帜蔬菜档销售的四季豆,氧乐果检出值为0.0948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检出值为0.0954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三乡镇好拍档百货商场销售的菜豆,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检出值为0.101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目前,中山市食药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