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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食药监局: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4月4日,苏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该局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4月4日,苏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该局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抽检信息共涉及5类食品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6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1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49批次,1批次不合格;监测青团88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中粮食加工品以铅、镉、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为主,速冻食品以过氧化值、甲基汞、无机砷等为主,食用农产品以氯霉素、己烯雌酚、土霉素等兽药残留为主,青团以亮蓝、柠檬黄、甜蜜素、脱氢乙酸等添加剂为主。主要发现不合格金属筷子1批次,检出大肠菌群。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小贴士:
 
  “青团”是清明与寒食时节我国民间的一道传统点心,食用季节性强,在特殊节令中可替代主食,且个体食用差异较大。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青团”中不得添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人工色素。
 
  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青团”时:一、可闻其味、看其色,不采购有异味薄膜包覆的产品。二、购买后应尽快进食,避免长时间贮存。三、消化能力比较弱的人群,如老人或孩子等不宜过量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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