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魏某某、牟某某等从山东省某化工厂购进工业盐,并用假冒的海晶盐小包装袋分装后进行销售,出售给部分零售商或个人;被告人丰某某违法购进假冒小包装食盐多次卖给消费者供人食用,相继被市盐务局和岚山区公安局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丰某某、魏某某等人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丰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被告人魏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3.被告人牟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4.禁止被告人丰某某、魏某某、牟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假盐危害
工业盐其主要成分虽然也是氯化钠,但含有超量的重金属元素和较多的杂质,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特别是对孕妇和儿童危害非常大。长期食用会让人产生头晕、恶心,甚至高血压的症状,重者则可能导致肾衰竭。同时,工业盐不含碘,长期食用会引起碘缺乏病,甲状腺肿大(俗称大脖子病)是碘缺乏症的一个典型表现。
工业盐若含有亚硝酸盐,是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会引发中毒。当人体摄入0.3~0.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起急性中毒,3克即可置人于死地。人体一旦中毒,十几分钟就会发病,会出现头晕、头胀、耳鸣、全身无力、手脚麻、恶心呕吐、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发生抽搐、昏迷。
防范与辨别
1、尽量到正规的销售点购买食盐,切不要购买一些来路不明而看似合格的食盐。
2、无生产地、无生产标准,更无盐务局监制的散装食盐,千万不能购买。
3、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盐一般为假盐,尽量不要购买。
4、看包装袋。合格食盐都有规范包装和防伪商标,防伪商标贴在复合膜的双层膜里,且外包装上的编码各不相同,真盐包装袋的图案上,盐的颗粒特别清晰。而假盐的包装袋较真品薄,制作粗糙,色彩模糊,打码不清晰。
5、看封口。真盐包装袋封口呈细碎的小牙状,假盐包装袋的牙状边缘则比较大。
6、看色泽和质地。真盐盐质洁白,无明显杂质,颗粒细腻均匀,呈透明或半透明状;而假食盐杂质较多,较为潮湿,容易结块,颜色发灰发暗,有的甚至是黄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