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的特大假酒案有了新进展,已依法对周某兵等1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截至目前此案共追诉漏犯4人。
100ml的小瓶酒一直是老百姓日常餐桌上颇受欢迎的酒品之一,市场需求较大。2016年年底,湘潭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有大量假冒某知名品牌的100ml酒在销售。
经查,湘潭市面上销售的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均出自犯罪嫌疑人刘某经营的“旺诚酒业”,刘某利用微信建群交流、收付款,在湘潭已经形成完备的线上销售、线下物流交付的销售网络,并在湘潭的楠竹山、沙子岭、韶山等地设有专门的销售联络人。刘某的小瓶装酒由来自四川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兵提供。刘某在周某兵处订制假酒产品时,还要求周某兵在他订制的假酒上专门打上防伪标识等字样意图以假乱真,然后分销给刘某光等湘潭各地的销售联络人。
刘某除了销售这种小瓶装假酒外,还销售多种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这些酒由来自江西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提供,而江某某的白酒则来源于犯罪嫌疑人项某某。项某某在长沙租用民房作为制假作坊,采购了来自浙江的假冒包装材料、来自贵州的散装白酒,灌装飞天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知名品牌白酒,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这起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整个制假售假网络相关人员的活动轨迹、落脚点和加工、仓储场地,分布于湘潭、成都、长沙三地,主要通过物流代收、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收取货款,在一年多时间里形成了产、供、销一体,覆盖粤、川、赣、浙、湘5省多地的庞大产业链条。
记者了解到,该案主办员额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该案过程中发现,专门为长沙制假窝点提供各类名牌酒包装的唐某锋曾在供述中提到,一个在他手机里存为“罗浙江”的人,是专门做假酒包装盒的,属依法应予以追诉却未处理,遂向侦查机关发出追诉建议。最终,侦查机关以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明一并移送。在检察官和侦查人员的通力合作、深挖细查之下,这起特大假酒案共追诉4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审查复核案件时,湘潭市某品牌白酒总代理的市场销售人员就提到,在假冒小瓶酒出现后的几个月里,他们公司这一块的销售量平均每月下降900件,月均销售额下降22万余元。假酒的口感肯定达不到真品的标准,消费者品鉴后如果口感不对,对品牌肯定会有很大影响。
同时,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在购买酒类消费品时,一定要去正规超市或专卖店,切莫贪图便宜。一旦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应立即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