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介绍,2017年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7.37分,同比提高4.6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获得感明显提升。
同时,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五大集群战役”,查办违法案件15969件,涉案货值达4亿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761人、刑拘572人。
监管|全省共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89.42万家次
坚持“四个最严”,全面推进突出问题大整治、风险隐患大排查、质量安全大抽检、违法案件大稽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介绍,2017年全省食药监管系统保持了严而又严、紧而又紧监管常态。
去年,全省共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89.42万家次,责令整改8.63万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555张,撤销药品GSP证书195张;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查办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27件、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违法案件499件;持续开展了多组分生化药、中药提取物、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小药店小诊所等集中整治行动。
另外,发挥稽查打假“拳头”作用,密切行刑衔接,湖南省食药监局率先全国在省食药监局、14个市州局及53个县级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公安联络室;深入开展“五大集群战役”,查办违法案件15969件、同比增长45%,涉案货值达4亿元,其中,重大案件149件,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761人、刑拘572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分子408人、起诉401人。
服务|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企业减负1.4亿元
食药监管和产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有劲”。在坚持“四个最严”的同时,也要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刘湘凌介绍,2017年,湖南省食药监局出台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SC证”,实施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创新医疗器械快速审批模式,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食品14大类、38小类共120个品种许可审批权,开展了“五个一”政务服务活动,“放管服”实现提质增效。
值得一提的是,取消了GSP认证、GMP认证、许可证审查、中药品种保护、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了注册收费标准,全省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4亿元。
便民|新增“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7455家
“明厨亮灶”“智慧食药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名词的出现,市民更加便捷地化身为监管主体。这也是近年来湖南省食药监局工作的亮点。
2017年,全省15个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工8个、投入使用5个,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主体工程全面完工,长沙药品进口口岸通过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评估考核,省市两级新增检验检测参数3750项。为县、市、区局配备食品快检车、执法装备、检验仪器和应急装备,“智慧食药监”工程完成投资2500万元,食药监管现代化信息化进程加快。
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新增“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7455家,21所学校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14家超市创建国家和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9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达标验收。同时,长沙市、常德市创建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全程在线监管平台,张家界市大力实施“放心早餐生产工程”,长沙市建成豆制品米粉湿面集中生产加工基地9个,益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长沙市望城区创建了农村集体聚餐“中央厨房+流动餐车+食安保险”新模式。全省7737家食品经营单位参保食责险,同比增长14%,58个县市区实现学校食责险统保。
措施|首次实行末位约谈和常态问责
去年,湖南省食药监局修订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县市区实行统一考核排位,首次实行末位约谈和常态问责,首次明确对考核评议排名最后2名的市州、排名最后5名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刘湘凌说,这对2018年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刘湘凌表示,2018年将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推动动力变革,推动食药监管领域重大改革在新起点上实现创新突破;以重大行动为抓手,提升监管效能,坚持严管重惩,持续严打高压,高扬食药监管权威之旗、正义之旗;以精准监管为常态,加快方式转变,树立精准思维,推动食药监管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以项目落地为关键,抓实基础建设,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促监管”理念,推动基础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以优化服务为根本,助力产业发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以共建共享为依托,构建共治格局,打好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全民战”“持久战”;以自身建设为抓手,确保各项工作竞进提质。
另外,刘湘凌强调,要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紧盯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劣食品药品问题,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护源”行动,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食品安全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