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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启动监测指标122项,比去年增约三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来源:人民日报
核心提示:记者从农业部获悉: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掌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近日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作为2018年农业部“农业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启动实施。
   ●重点增加农药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
 
  ●重点抽检蔬果等5类日常消费量大的大宗鲜活农产品
 
  ●重点涵盖31个省份150多个大中城市农贸市场和超市等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掌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近日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作为2018年农业部“农业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启动实施。
 
  今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方案,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生素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由2017年的94项增加到2018年的122项,增幅29.8%,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重点品种。重点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大宗鲜活农产品,约110个品种4.05万个样品。三是重点范围。抽检范围重点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150多个大中城市的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水产品运输车或暂养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施精准监管。
 
  据悉,自2001年我国在京津沪深四城市试点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例行监测制度,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结果已成为评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主要指标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将继续坚持“六项制度”:异地抽检制度、复检制度、能力验证制度、会商制度、结果通报制度、检打联动制度。根据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问题多的地区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处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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